華人講員的幽默戒心從何而來
許多華人教牧同工心裡,對「幽默」[1]總懷著一種本能的戒心。講台是神聖的空間,信息應當莊重嚴肅——彷彿一聲笑,就足以稀釋神話語的重量。這種戒心,未必全然出自對聖經的忠誠,倒更像是出自一種將沉悶和嚴肅誤認作「屬靈」的講台想像。
華人文化素來重視禮、尊卑、節制與體面,這些價值本可護衛講台免於輕浮與失禮。然而,當「不苟言笑」被誤讀為屬靈的權威,「語氣沉重」被誤讀為真理的分量,講員便不知不覺畫出了一條界線——不敢自嘲、不敢讓經文裡本有的反諷與荒誕圖呈現出來,也不敢承認:站在講台上宣講的自己,原來也與台下聆聽的會眾一樣,同樣活在真理的光照與審視之下。
這條界線背後其實還有更深的文化心理:跨文化研究發現,西方人普遍視幽默為人人可具備的正面特質,華人卻在儒家文化影響下傾向認為公開幽默有損莊重,甚至把幽默視為喜劇演員等專業人士的專屬才能。[2]這種文化預設,或許正可解釋為何華人講員常自覺欠缺幽默感、也不敢在講台上運用幽默。
教會歷史中「嚴肅即屬靈」的迷思
這種對幽默的戒心,並非華人教會獨有。回顧西方教會歷史,「嚴肅」也長期被等同於「屬靈」,而「幽默」則常被視為輕浮的表現。自教父時代起,教會對笑聲便存有忌諱:安波羅修(Ambrose, 339–397)告誡神職人員即使閒談也應避免玩笑,以免使嚴肅話題流於輕薄;屈梭多模(John Chrysostom, 347–407)更直言「這個世界不是劇場……笑聲不是來自神,而是來自魔鬼」;本篤(Benedict of Nursia, c. 480–547)在其《會規》謙遜階梯中,亦明確告誡修士避免笑聲。到了宗教改革後的清教徒時期,這傾向更為明顯——他們普遍相信享受玩樂可能是罪惡的徵兆,巴克斯特(Richard Baxter, 1615–1691)著書數百,卻幾無一行輕鬆之語,更曾講道反對笑話。近代新教沿襲此氛圍,使「嚴肅」幾乎成了「屬靈」的同義詞。神學家萊曼(Fred D. Layman)指出,當嚴肅被視為神聖,憂鬱型人格便成了衡量聖潔的尺度,而幽默、笑聲與喜樂則被排除於敬拜之外。[3]
然而,若我們願意誠實面對一個問題——耶穌教導人的方式,是否真如我們想像中那樣,總是一副不苟言笑的老師面孔?這樣看來,或許值得我們重新思考:幽默是否有它在講台上的位置,若有,又該以怎樣的方式存在。
我們是否把耶穌讀得太嚴肅
杜魯柏(Elton Trueblood)在《基督的幽默》(The Humor of Christ, 1964)[4]中提出一個重要觀察,此書被視為以哲學神學進路普及耶穌幽默研究的重要著作之一:[5]許多耶穌的話,若只按完全嚴肅、平直的語氣來理解,往往顯得奇特、突兀,甚至難以掌握;但若重新聽出其中的幽默、誇張與反諷,這些話便變得格外生動、精準和有力。
杜魯柏認為,我們看不見耶穌的幽默,通常不是經文缺少幽默,而是讀者帶著預設來讀經:耶穌必定永遠神情嚴肅、言語端正、毫無笑意。這種預設受到多方面強化:把宗教嚴肅誤解為排斥幽默;害怕把幽默與主聯繫會近乎褻瀆;過度熟悉福音書而失去對語言張力的敏感;拘泥字面意義而失去原來的弦外之音;以及長期以受難和哀傷為中心的耶穌形象。[6] 故杜魯柏認為「真正能完全瞭解耶穌之幽默的人,實在少得叫人驚訝。」[7]
杜氏指出在耶穌特有的幽默中,有兩項要素:令人驚訝和理所當然 (surprise and inevitability)。「這兩者有我們意想不到的連接性,然而,這連接性一旦被展現時,就似乎絕對有效。」[8]
這正是他根據祁克果(Kierkegaard)哲學中「矛盾的本質」所作的詮釋:唯有理解到看似對立、屬性相反的事物之間,實存在著某種內在關連,幽默與詩之間的連結才有可能成立。[9]
五種耶穌常用的幽默修辭
杜魯柏指出耶穌常用的幽默主要有以下五種形式:矛盾語(paradox)、荒謬陳述(preposterous statements)、出人意表的驚奇或震撼(the element of surprise or shock)、反語法(irony),以及譏諷法(sarcasm)。[10]
杜魯柏形容耶穌的幽默是一種「溶劑」(genuine solvent):[11]它能鬆開僵硬的思想、澄清教導、避免真理淪為陳腔濫調,也能使自以為義的人看見自己的荒謬。這正說明,幽默不是嚴肅真理的對手;若用得合宜,它反而能使人更難逃避真理。杜魯柏更核心的關懷,是要說明耶穌的幽默是服從於真理的,其目的是救贖性的自我發現。[12]
聖經中的五個幽默實例
杜魯柏在《基督的幽默》中舉出不少例子,更在附錄中列出符類福音書中三十段幽默經文段落。(參註[13]) 然而本文只為每一種形式舉一例子而已。
一、矛盾語
例子:八福中「哀慟的人有福了」(馬太福音五章4節)
登山寶訓開首的八福,幾乎每一福都是一個矛盾語。「哀慟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」,在常識看來,哀慟與有福是互相排斥的。哀慟意味著失去、痛苦、無助;有福則意味著喜樂、滿足、蒙恩。兩者怎能並存?
然而耶穌正是藉著這種表面上的矛盾,顛覆聽眾對「福氣」的既有理解。一般人認為富足、受人尊重、無憂無慮才是有福;耶穌卻說,靈裡貧窮、溫柔、哀慟的人才是真正蒙福的。這不是文字遊戲,而是思想上的震撼。矛盾正是能看到屬性相反的事物之間有一種關連。
杜魯柏指出,這類矛盾語之所以有力,正因為它迫使人停下來思考:「這話到底是什麼意思?」聽眾無法一掠而過,必須正視自己對福氣的假設是否正確。矛盾語本身就是一種邀請,邀請人進入更深的真理。對那些習慣以世俗眼光衡量得失的人來說,這句話既刺耳,又難以忘懷。正因難忘,才得以流傳。[14]
二、荒謬陳述
例子:「駱駝穿過針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」(馬可福音十章25節)
這句話在三卷符類福音書中都有記載,緊接在那位有錢的少年官憂愁離去之後。按字面理解,這句話完全荒誕不經——一隻駱駝怎可能穿過針眼?這正是耶穌的用意。祂刻意使用極端荒謬的比喻,令人印象深刻,無法輕易忘記。若改用平實的語言說「財富會妨礙人進天國」,這話大概轉眼即忘;但「駱駝穿針眼」這個畫面,卻烙印在聽者心中,歷兩千年而不褪色。
杜魯柏特別指出,後來有些人為了「替耶穌解圍」,說「針眼」其實是耶路撒冷一道很低的城門,駱駝卸貨後勉強可以通過。這種「合理化」的解釋,恰恰破壞了原意。耶穌就是要說一件不可能的事,藉著這荒謬性來傳達信息的震撼力度。把不可能說成勉強可能,反而削弱了祂要表達的革命性呼召。[15]
三、出人意表的驚奇或震撼
例子:「稅吏和娼妓,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」(馬太福音廿一章31節)
耶穌對祭司和長老說:「稅吏和娼妓,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。」這句話的震撼性,在於它徹底顛倒了聽眾的宗教秩序感。在當時的宗教社會中,祭司和長老是屬靈階層的頂端,代表著聖潔與權威;稅吏是出賣民族利益的叛徒,娼妓是道德上的賤民。耶穌竟說後者比前者更先進神的國——這不只是驚訝,簡直是冒犯。
然而這正是耶穌所要達到的效果。祂不是在誇讚稅吏和娼妓的生活方式,而是指出: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外在的宗教身分,而在於人對神話語的回應。那些自以為站在神面前最近的人,往往是最遠的。這種震撼性的陳述,讓人無法以習慣的宗教框架來消化,必須重新審視自己的位置。杜魯柏認為,這類令人震驚的語言,是耶穌刻意為之,目的是打破根深蒂固的宗教自滿。[16]
四、反語法
例子:「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」(馬太福音六章2、5、16節)
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論到那些在人前施捨、禱告、禁食的人,說他們「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」。這句話表面上像是一種認可,實際上卻是一針見血的批評。
這些人渴望的是人前的榮耀與認可,而他們確實得到了——人們看見他們,稱讚他們,他們的目的達到了。但耶穌說「已經得了」,意思是:這就是全部了,沒有更多了。他們所求的是人的掌聲,他們也得到了人的掌聲,但僅此而已,神那裡沒有他們的份。
這種反語的力量在於,它不直接批評,而是讓對方的邏輯走到終點,讓他們看見自己選擇的結果。杜魯柏指出,這種輕描淡寫的反語,比正面的責備更具穿透力——它讓人在一笑之後,突然感到一陣涼意,意識到自己正是那個「已經得了賞賜」的人。[17]
五、譏諷法
例子:「你們幹得真好!」(馬可福音七章9節,環球聖經譯本)
耶穌對法利賽人說:「你們幹得真好!為了守自己的傳統,竟然廢棄了神的誡命!」這句話的語氣充滿譏諷——表面上像是一種讚賞,實際上是辛辣的嘲弄。
事件的背景是:法利賽人批評耶穌的門徒飯前不洗手,違反傳統。耶穌反過來揭露他們以「各耳板」(獻給神的供物)為藉口,逃避奉養父母的責任。他們把律法的漏洞用得爐火純青,卻以此來規避律法真正的精神。耶穌說他們「技巧地」拒絕神的命令,正是用讚美的語氣說批評的話——你們確實很有本事,把逃避責任的方法研究得如此精妙。這種譏諷不是出於苦毒,而是為了讓聽眾看見自己行為的荒謬。[18]杜魯柏指出,譏諷法比反語法更為尖銳,但耶穌使用時仍有節制,目的始終是揭示真理,而非傷害個人。[19]
杜魯柏指出「耶穌使用幽默的方式表達,是因為它足以引起人們對隱藏之事,或未認知真理的注意。是為真理,也單為表達真理,這才是祂最終的目的。」[20]
總結:效法耶穌的幽默
聖經學者大衛‧唐拿遜(David Donaldson)在研究耶穌教導中的幽默元素時,提出了一個尖銳的觀察:大多數基督徒的反應,是以「嚴肅性傳統」(tradition of seriousness)的眼光閱讀聖經,而這種傳統使他們預先過濾掉了文本中的幽默成分。當他們看不到幽默,並非因為幽默不存在,而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預期文本中會有幽默。[21]
換言之,問題不在於聖經是否有幽默,而在於我們有沒有準備好去「看見」。讓我們一起效法耶穌作富有幽默感的講者,忠心傳講天國的道理。
講道人的三個反思
1.檢視「嚴肅等於屬靈」的假設
自問對幽默的戒心,是忠於聖經,還是承襲了教父、清教徒「嚴肅即屬靈」的傳統,加上華人重禮節制、視公開幽默有損莊重的文化心理。預備講道時記下自己「本能迴避幽默」之處,追問是忠於文本,還是文化性的莊重焦慮。
2.學習「看見」經文本有的幽默
唐拿遜指出,看不見聖經幽默,不是經文沒有,而是讀者沒預期會有。可用文中矛盾語、荒謬陳述、震撼、反語、譏諷五種形式作預備講道檢視清單,重讀熟悉經文,不急於把張力抹平。
3.以「服從於真理」作為運用準則
耶穌的幽默不為博笑,而為使人自我發現、脫離自義。用幽默前自問:這處是指向真理,還是純為娛樂?譏諷雖有力,仍須節制,目的是揭示而非傷害。
[1]「幽默」是二十世紀初的音譯中文新詞,由林語堂(1895–1976)大力推動,將英文「humour」譯為「幽默」,使其成為華人社會通行詞語。然而,「幽默」並非進入文化空白地帶:中國自戰國時期已有儒家「禮」對笑談戲謔的節制傳統,強調「不為虐戲」,形成本土固有詞彙如「滑稽」「謔」「戲」所承載的笑談倫理。林語堂引介「幽默」時,刻意選用比「滑稽」更溫和文雅的譯詞,並援引英國文評家喬治·梅瑞狄斯(George Meredith, 1828–1909)的溫厚幽默觀,某種程度上呼應儒家節制精神,使外來概念得以「本色化」——即以中國固有的笑談倫理為土壤,吸納並轉化西方觀念,而非全盤移植。相對地,錢鍾書(1910–1998)則援引法國哲學家亨利·柏格森(Henri Bergson,1859–1941),主張較尖銳的社會嘲諷,形成與林語堂截然不同的本色化路徑。
[2] 參Xiaodong Yue, Feng Jiang, Su Lu, and Neelam Hiranandani, "To Be or Not To Be Humorous? Cross Cultural Perspectives on Humor," Frontiers in Psychology 7 (2016):1-8. 根據此研究,西方人視幽默為普遍正面的人格特質,認為人人皆可幽默,幽默者更被視為具魅力、智慧與領導力。相反,中國人深受儒家思想影響,視幽默為有爭議的特質,認為公開幽默有損莊重,甚至與膚淺劃上等號。因此,西方人期望普通人也具幽默感,中國人則認為幽默是喜劇演員等專業人士的專屬才能。這或可解釋了為何華人講員常欠幽默感。另參Jessica Milner Davis and Jocelyn Chey, eds., Humour in Chinese Life and Culture: Resistance and Control in Modern Times (Hong Kong: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, 2013), 2–4.
[3] Fred D. Layman, "Theology and Humor," The Asbury Seminarian 38, no. 1 (1983): 5–8.
[4] Elton Trueblood, The Humor of Christ (New York: Harper & Row, 1964). 中文版:杜魯柏著。徐亞蘭、王小玲譯。《耶穌的幽默》。台北:橄欖出版社,2000。
[5] Terri Bednarz, "The Seriousness of Humor in the Teachings of Jesus," in Humor in the Gospels: A Sourcebook for the Study of Humor in the New Testament, 1863–2014 (New York: Bloomsbury, 2015), 105–123。作者指出,在杜魯柏之前,已有多位學者為此領域奠定基礎:柯拉維(Henri Clavier, 1956)分析耶穌教導中的反諷;奧利佛(Edward J. Oliver, 1960)探討幽默與偽善之關係;加里森(Gary Webster, 1960)系統建構聖經幽默理論;布拉德(John M. Bullard, 1961)完成該領域最全面的學術論文;約森(Jakob Jónsson, 1965)則建立最廣泛的參考書目與方法論框架。然而,杜魯柏最大的貢獻並不在於提供開創性或無懈可擊的分析,而在於以嚴肅的學術姿態公開宣告「研究基督的幽默」乃合法的學術課題,直接推動了後來學者的研究,包括約森1965年的論文在1985年再版,正值聖經幽默研究的爆發期。
[6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10-11, 15–25. 另參Bednarz, "The Seriousness of Humor in the Teachings of Jesus," 114–115。
[7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25.
[8] 杜魯柏,《耶穌的幽默》,頁63。
[9] 杜魯柏,《耶穌的幽默》,頁52。
[10] Bednarz, "The Seriousness of Humor in the Teachings of Jesus," 115。
[11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10, 92. 杜魯柏稱:「假如幽默是解決困難問題的一個方法,那麼,一個具有可溶性的問題,就只能在幽默的酸中被溶解」。參杜魯柏,《耶穌的幽默》,頁122。
[12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51–52, 54.
[13] 杜魯柏在《耶穌的幽默》附錄中列出符類福音書中三十段幽默經文段落:1. 自動的獎賞(太六2、5、16);2. 無須憂慮(太六34);3. 論斷人的代價(太七12;路六37);4. 眼中的刺和梁木(太七4;路六41);5. 珍珠丟在豬前(太七6);6. 蒺藜裡的無花果(太七16;路六44);7. 死人埋葬死人(太八22;路九60);8. 不知足的批評者(太十一16-19;路七31-35);9. 你們子弟的成功(太十二27;路十一19);10. 廢掉誡命(太十五5-6;可七9-13);11. 瞎眼的嚮導(太十五14);12. 餅丟給狗吃(太十五26;可七27);13. 西門的新名字(太十六18);14. 撒但,退我後邊去罷(太十六23;可八33);15. 大債和小債(太十八28);16. 駱駝穿過鍼的眼(太十九24;可十25;路十八25);17. 吝於慷慨(太十25);18. 效法他們所傳的,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(太廿三3);19. 寬的經文盒(太廿三5);20. 狗佔馬槽,心術不正(太廿三13;路十一52);21. 計較小事反忽略更重要的事(太廿三24);22. 杯盤的外面(太廿三25;路十一39);23. 粉飾的墳墓(太廿三27);24. 鷹聚在那裡(太廿四28;路十七37);25. 為小偷做好準備(太廿四43;路十二39);26. 燈放在床底下(可四21);27. 好的陳酒(路五39);28. 成功的煩擾(路十一8;路十八5);29. 不義的管家(路十六1-9);30. 稱那掌權者為救星(路廿二25)。。參杜魯柏,《耶穌的幽默》,頁163–169。
[14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43–44.
[15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46–49.
[16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49–50.
[17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57–58.
[18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81–82.
[19] Trueblood, Humor of Christ, 51.
[20] 杜魯柏,《耶穌的幽默》,頁65。
[21] David A. Donaldson, "The Humor Jesus Used in His Teaching" (MA thesis, Lincoln Christian Seminary, 1993), as cited in Terri Bednarz, Humor in the Gospels: A Sourcebook for the Study of Humor in the New Testament, 1863–2014 (New York: Bloomsbury, 2015), 349–50.